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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西藏这些人将暂停发放...
广大离退休人员: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取消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集中认证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54号)文件精神,有效防范欺诈、冒领社会保险待遇行为,充分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和广大参保人员权益,我局将按照国家人社部和自治区人社厅有关政策法规,自2023年12月起对超期未进行待遇领取资格认证人员采取暂停发放养老待遇的措施,暂停发放待遇人员通过资格认证后的次月恢复发放待遇,并补发暂停期间的待遇。请广大离退休人员于2023年11月20日前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完成本年度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认证服务渠道及方式详见附件。
202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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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丨曲珍草
编辑丨西西 白央
来源丨微山南官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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